第十四章 要不要稍微改造一下?-《这个明星有大病》


    第(2/3)页

    “要什么?”老板问道。

    林牧楞了会神:“包子,糯米鸡,油条,豆浆,一样给我拿三个。”

    说完后,林牧顿时懊恼的拍了拍额头。

    选什么选!

    我全都要!

    说着拿上早饭兴冲冲的跑回了家。

    一开门,宁桃就奔过来拿走了林牧手里的早饭,而田亦凝小脸一红,默不作声的坐在桌子前。

    林牧此时哪管这个,坐到田亦凝对面,就问起了《超级选手》的比赛事项。

    “啊。”田亦凝反应了一下,才跟林牧说起了这个选秀的规则。

    “就是分赛区海选,你如果要参加的话,可能得去余杭。”

    “余杭么?也不远。”林牧点点头,接着问道:“那海选之后还有几轮比赛?需要一直呆在节目组培训么?参加比赛拿到名次需不需要跟后面的经纪公司签约?这是哪个经济公司出品的?”

    林牧一连串的问题,差点没给田亦凝问懵了。

    宁桃拍了林牧一下:“你就不会一个一个问?”

    田亦凝跟宁桃贴了下,拿起早饭吃了一口,才道:“几轮比赛不知道,不过肯定是不用在节目组训练的,都是比赛的时候去参加就行了,现在哪有那么好的事情,还帮你培训。”

    “那签约呢?”这才是林牧最关心的问题,据他所知当年的《超女》、《快男》都需要跟经纪公司签约。

    每年的全国十强,几乎都在签约经济公司后就都销声匿迹了。

    按照网上爆料的说法,这些经纪公司给歌手打造一张专辑后,只要没有起色,就会将歌手雪藏。

    而雪藏也已经算是最好的结局了,毕竟就算专辑火了,你能拿到手的钱,在扣除了所谓的培训费后,一个月能有两千块都算是多了。

    要么留着让经纪公司吸血,要么忍受八年到十二年的雪藏。

    想要解约也行,违约金了解一下。

    就林牧知道的最高违约金就是那一届快男的二百二十七亿索赔!

    要是单单一个人就算了,问题是几乎每一个从超女走出来的人都跟背后的经纪公司闹得很不愉快,就算是和平解约的,也是被他们雪藏了八年以上。

    前车之鉴摆在眼前,林牧怎么可能跟他签约!

    宁桃撇了林牧一眼,挨着田亦凝坐下。

    田亦凝似乎挺喜欢今天的早饭,小口小口的吸着豆浆:“签约这个好像并不强制,不过签约更好一点吧,毕竟是人家的节目,你签约了,镜头也会多给你一点。”

    林牧摇了摇头,“我还是比较喜欢自由自在。”

    宁桃突然插话道:“所以你接下去要去余杭了么?”

    “嗯。应该是。”林牧点点头:“那你们什么打算?”

    田亦凝喝完了豆浆,见宁桃还在出神,偷偷的拿过她的豆浆喝了起来。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