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是的,没错,她变成了一个男人。 连身上的血迹都还没来得及掩盖清洗,整个人身材魁梧,皮肤黝黑,膀大腰圆。 光是那盆口大的拳头,一拳就能打死十个特瑞西。 更像是一个手上沾过人命的大漠悍匪与施暴者。 姜·好公民·离:MD,风评被害.jpg 她仿佛刚刚经历过一场耗时耗力的战斗,又渴又饿,满身汗水与疲惫。 偏生身体素质不错,只有那两条走了远路的腿酸胀难挨,巴不得现在就撑个凳子坐下,大块朵剁。 “嘿,你怎么才来!” 一个带着高帽毡的男人走了过来,不远处栓好的角马打了个响鼻,低头在粗糙浑浊的石槽里喝水舔舐。 男人约莫二十来岁,蓄了些小胡子,身后背着一把普普通通的长弓和一筒箭矢,面上看着像是个胡子拉碴的冒险者,仪表堂堂。 这样的人,明明不该与自己身份所体现出的人物有所纠葛才对,对方却表现得尤为熟稔,手搭在姜离肩膀上搂住。 姜离不着痕迹地视线掠过他的靴子、袖口及腰上系着的一串布袋,木着脸忍住甩手一个过肩摔,把他掀翻的冲动。 她这张脸天生凶煞,一板起来更是唬人得很,看起来尤为心情不好。 “怎么了?”男人见姜离臭着脸不说话,也不高兴了。 冷冷地看过一眼地上的特瑞西,伪装和善的眼中流露出几分阴鸷。 嗤了一声,朝酒馆里走去,连背影都显得趾高气昂:“自己最后一个完成任务,拿我撒什么气。” 留个货物玩玩也就罢了,他算个什么东西,也配跟他们蹬鼻子上脸。 任务…… 偌大个世界只有这一方存在,避是避不开的。 姜离双手环胸,指尖在臂上点了点,等特瑞西收拾好自己,一前一后朝酒馆走去。 特瑞西落后她半步,依旧是垂首战战兢兢的模样,声音却很平静: “‘我’来自布鲁巴萨周边的一个小镇。据文献记载,那个地方已于末日前一段时间灭村。 实际上,在末日之前,大城周遭村镇无数,但这样的惨案,还是会引起主城的注意。 这无异于挑衅。 当然,虽说是灭村,但也不排除是被捉走的可能。” 如果是被那些人捉走的话,只怕还不如一把火死了干净。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