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7章 血骨印(十二)-《御尘记》
第(2/3)页
鹤仙人对长刀的威力知晓十分清楚,刀的自身,无论如何也不会有这等惊人的威力,只有使用它的人越强,刀发挥出的威力才会更强,所以这把刀的名号霸气十足,名曰“无常”,意思是刀无常主,锋无常利,命无常存,只有用刀者恒强则强,恒锋则锋。
“哼,现在我根本就不会再上你的当了,你还这样,故意示弱,想要扮猪吃老虎,有意思吗?告诉你,就算你如今功力高深,我也非弱旅,想要像我对待天城主那样,将我干脆利落地解决,那是不可能的事情,所以你想清楚,现在我们各退一步,就此化干戈为玉帛,无论是对你,还是对我,都是最好的结果!”鹤仙人道。
对于鹤仙人来说,现在用二人的灵气相比,一强一弱,胜负足够分出,只是两人非要用武力分出胜负,那可就不像灵气多寡一比较即可分出,那般简单了,而是要打个你死我活、昏天黑地不可,耗时日久,不是一时能够分出,两虎相争,必有一伤,两败俱伤之下,难免会有人来渔翁得利。
凌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没想到鹤仙人居然主动退步,言语间似有休兵罢战之意,难道是自己握着这把长刀,乃是鹤仙人核心的法宝,自己取得了之后,威胁到他,所以不得不退步?如此之下,这倒是难得一见的机会,不然,即使自己恢复了二十万壶灵气,也无法与他匹敌,只是要谨防他是否藏有阴谋,万一杀个回马枪,那才是真正的危险。
“你如果真想化干戈为玉帛,那就退一万步,离开靖南县的县界,我就相信你的诚意,不然我拿什么相信你,空口无凭,谁知道你是不是故意诓骗?”凌云道。
此时,凌云体内大部分灵气,均藏身在体内那个小瓶子之内,所以对于凌云而言,根本体会不到这些灵气的存在,更别说动用灵气,来与鹤仙人打斗,所以他同意休战,也是理智之举。
“哈哈哈,退一万步?退十万步又何妨?!只要你答应了,我们俩休兵罢战,我这就离开此地。”鹤仙人试探性地向后退去,见到凌云并没有追过来,心中微微放心。
“青山绿水,来日方长,告辞!”鹤仙人拱手,然后准备迅速地离开此地,正当他踏步要走之时,忽然刮起了一阵风,风里满是血腥的味道,让他觉得奇怪不已。
那风越来越猛烈,天地间日光黯淡,腥风血雨之气,布满人间。
“凌云,男子汉大丈夫,说话算话,已经说好了,让我走,现在又装神弄鬼,意欲何为?”鹤仙人怒道。
凌云脸上尽是茫然的神色,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忽然起了这一阵怪风,带着浓烈的血腥气,一时间天昏地暗,落下了细雨如毛,这雨水中也带着挥之不去的血腥味道,让人呛鼻反胃。
忽然间,远处昏暗的天际线,与大地的交接之处,走出了一个黑色的影子,通体墨色,身材高大,雄伟如一尊挂着披风的战神,手中握着一把刀,刀尖在不停地滴血,那血被风吹起,散成血雾,弥漫在风中,在雨中,正是浓烈腥气的来源。
凌云眉头紧锁,这人突然出现,毫无征兆,不知道是什么来头?更不知道是敌是友?不过,对自己不利的可能性很大,毕竟在这个世界,自己的朋友并不算多,仇人倒是不少。
“黑影?”鹤仙人脸色大变,尽是骇然神色,大惊地叫道。
这尊黑影,唤起了他内心深处,那极大的恐惧,毕竟那黑影曾经杀死了无数执行官,手段之残忍,令人闻风丧胆,所到之处,无不血肉横飞,无一脱离他的毒手,是执行官最大的天敌,更为可怕的是,从无人知道他身份的任何线索,简直来无影,去无踪。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