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3章 仙门(九)-《御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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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快些吃吧,可怜你为了等我,挨了这么久的饿。”凌云道。

    “公子快别这么说了,我一个奴婢,本来就不应和主子一起共食,现在为了方便才一起吃,难道我还敢比主子先吃?那不是太胆大了?”胡影笑道。

    两人吃完饭,胡影本想收拾碗筷,被凌云劝住,这不是家里,不用收拾,她才放弃了平时养好的习惯,洗了洗手,便回去睡觉。

    可是,躺在床上,无论是凌云,还是胡影,都难以入眠,除了白天睡了一整天的缘故,男女共处一室,那种不安的悸动,隔着一道薄薄的帘幕,让两人难以安睡。

    小姐以后会嫁给他,我是小姐的贴身丫鬟,难免和嫁妆一样,一起嫁给了他,所以,和他共处一室,虽然有违男女之大防,但是长久来看,本是主仆,甚至是他的妾……不,想什么呢,只是主仆,也足够了,不算是有伤风化,可我为什么心里这般不安呢?

    胡影躺在里面的床上,这也是凌云苦劝的结果,毕竟自己已经在床上睡过,再换过来,自己睡木榻,让他去睡床上,可是床上有自己的气息,木榻上也有他的气息,想来总是怪怪的,所以她也不再勉强,乖乖地去床上睡觉。

    躺在木榻之上,只觉这榻上柔软了许多,不像白天躺着时那么僵硬不舒服,摸了摸下面的垫子,凌云立刻明白,大概是胡影叫伙计加了几床被褥,所以这木榻躺起来不再硬-邦邦。

    想起白天那张纸条,上面内容依旧清晰记得“想见到你的佳人,第一个任务,在仙门商会上,杀死一个脑门有疤的会长,取走他的血骨印。”

    那纸条上的“佳人”,自然是指胡芍,这封信绝对是出自辛慈之手,他要让自己去杀了那个会长,拿到血骨印,看来这个会长应该是执行官,不可小觑。

    那仙门商会的日期,凌云早已从酒保的口中得知,应是九月初九,现在已是八月末,大约还有一周的时间,看来还要在这仙门呆上一段时间。

    想起胡芍,凌云不由挂念起她的心毒,辛慈所言不知是真是假,假如必须要用无数血骨印,换来无数次穿越机会,才能最终找到一个可以医治她的世界,恐怕三年时间,远不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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