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命里犯贱-《贞观第一诡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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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刺耳的声音震动叶欢的耳膜,一时间叶欢整个大脑中都是刺耳嘈杂的声音回荡,叶欢猛地睁开眼睛,蹿了起来,手中比划着招式。

    叶欢愣了一下,又看到身旁的丫鬟,眼神变得幽怨。

    “叶少爷,真的快来不及了,奴婢也是迫不得已才出此下策。”

    负责他起床的丫鬟红着脸,低着头说道,一众丫鬟瞥了眼他,也随即低下了脑袋,不敢看。

    “哎,好吧好吧。”

    叶欢叹了口气,既然已在程府,那么也该适应一下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了。以往的他,总是向往着这样的生活,娘的,这就是富人的生活吗?在大-波美眉人堆中醒来,住豪房,开豪车,生活那叫个滋润。

    而如今叶欢总算是过上了这样的生活,没想到却是以暴力叫醒这样奇葩的方式。

    唉,咱这命真是苦啊!叶欢一时间长吁短叹。

    “叶少爷,您衣服……”负责叫醒叶欢的丫鬟面色羞红的说道。

    叶欢这才惊觉,立即用被子挡住自己,尴尬得老脸一红。他这人睡觉有个习惯,喜欢挂空挡,他认为这样才舒服,才能感受到肌肤和被子亲密接触的感觉。

    娘的,又在妹子出了糗,爷最近这是命里犯贱么?

    叶欢手忙脚乱穿好内袍,随后在丫鬟们的帮助下又传好了外袍官服,叶欢此时才明白为何古人又更衣这个说法。他惊呆了,好家伙,若说这外袍官服说是一层铠甲叶欢都信,死沉死沉的,没几个丫鬟抬着,一个人还真穿不上。

    着装好后,叶欢只觉身上背了个沙包似的,走几步路累的直喘气。

    简单填了下肚子,拜别完程夫人后,叶欢坐上马车,左拐右拐进入了朱雀街,朝北行去。原本程处嗣也该跟叶欢入宫上朝的,但他身上伤没好利索,也就免了。

    叶欢坐在马车内打着哈欠,掀开侧帘,朝外望去。

    早晨的长安,空气中漂浮着淡淡薄雾,宽敞的朱雀大街两旁,多是酒馆、茶馆、住宿的小店等,虽说晨鼓未到,宵禁没有结束,但大多屋内都亮起了烛火。做生意的趁此时间清点好货物,打算开门营业;卖早点的,早就忙活起来,为接下来大批顾客做准备;一件件小院内,洁白的蒸汽从墙后袅袅升起,那是煮着早餐的人。

    光看这样的景色,叶欢还以为这是盛唐。

    但叶欢知道,某个狭小的胡同,看不见光的屋檐下,或许就躺着一个或两个衣衫褴褛的乞丐。

    这个冬天很冷,光是陇右就接连下了好几周的大雪,暖春晚来,流民遍布整个唐朝,犹且以北方为最严重。叶欢知道,也大概猜得到李世民叫他入朝的目的。

    可是饥民问题就那么好处理的吗?即便是后世,粮食问题、饥民问题也是一个长期恒久的问题,直到近代杂交水稻的出现这个问题才得到极大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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