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孙玫瑰是个寡妇,丈夫是个有学问的人,她也跟着识了几个字,却不料天灾人祸,在孙大壮四岁那年,丈夫去城里被车撞死,被人包了十几万,不多,却够他们娘俩这几年的吃吃喝喝,孙玫瑰上山采点菌蘑菇晒干去县城卖,也够维持生计。 但大抵还是个30出头的女人,人也长得漂亮,对丈夫多多少少还会有些念想。 林山有礼笑着,给人一种感觉就是温润如玉,颇有城中大家规范的样子,他说,“我是林山,你是?” 孙玫瑰忙的将孙大壮推到前面来,笑呵呵的,“我叫孙玫瑰,早就听说村里会来支教,我也预备着把大壮送过去呢。” “原来是大壮母亲,大壮今年七岁,按照同龄人,都该上一年级了呢。” 林山语出惊人,更加震惊了孙玫瑰,她瞪着眼笑,“林山支教知道我们娘俩啊,真是存了三辈子服气呢。” 她实在是受宠若惊。 白染真不想再和他们玩这种无聊的游戏,他想问问仇诗婉到底怎么回事,问问岭,他怎么会变成了乡村支教。 “既然如此,我就先带着我侄女回去收拾衣物了。”林山看出了什么似的说着。 众乡亲和他告别,视线这才又回到了白染的身上。 “今天要不是林山支教在这儿,我们早把你这种撒谎的孩子给撕碎了,以后不许再那样骗人,知道了没有?”孙玫瑰立刻恢复了泼辣模样。 “......”白染至始至终都对他们的狠话以及奚落看不在眼里,遑论是看见了二人都完好无损出现在他面前时的样子。 “放心,我会为自己的撒谎做出代价,他不是想吃巧克力吗?改天我给他买一袋子回来,让他吃到吐!” 这话,任每个人都不会相信,事先拉扯他的,是沈草芥,他面色有些不堪,低呵道,“你这孩子,说什么呢?” 这话是由心而出,就连是白染都没意识到他们个个的鄙夷和不可置信。 孙玫瑰双手环在胸口,一下一下的朝白染走过去,“哟,我孙玫瑰活了大半辈子,还从没在一个孩子口中,听到口出狂言的呢。” 只要是一切和金钱相关的东西,他们都会事先想到白染的父母,而沈二狗的父母是沈草芥,他自己都还穿着上个世纪的衣服,抠门抠成那样,哈哈哈,就是笑掉大牙了。 “是我买,我给孙大壮买。”白染眉头皱了皱,解释道,“我想你们也知道我是沈草芥捡来的,如果没有他,我恐怕早已经淹死了,为了报答他的救命之恩,他们想要什么,我都会尽量满足。” 岭的到来,直接坚信了白染能够离开这个鸟不拉屎鬼地方的想法。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