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这种男人,绝对是女粉丝最爱的那一种人,林凌宇应该会喜欢的。 “他不是小鲜肉了,如果你说的是那个我认识的林清的话,他有三十岁了,那家夜总会现在他已经持股了,所以呢他不是你想象中的那种小鲜肉。” “这么厉害?才三十岁就直接成功持股了?不对,我的重点不应该是,你为什么会认识他?还是你去过那个地方?” 林若晴皱着眉头心想,陆亦城对那种地方,该不会有什么不为人知的爱好吧? 她就说陆亦城为什么多年后吃回头草,明明身边美女如云,还要吊死在她这棵老树上。 不是林若晴没有自信,而是陆亦城当年真的没有限制表现出来的那么深情啊。 林若晴甚至一度怀疑陆亦城被什么人魂穿了呢。 “有过商业合作,之前的一个客户有这种需求,所以就和他们夜总会合作了,所以就认识了,不过不熟悉。” “哦~~”不信,林若晴压根不相信。 “怎么会有客户这么将自己的喜好暴露出来,这不是授人以权柄吗?陆亦城,你不老实!” “这是真的,不过不是他主动暴露的,是我们的人调查后发现的,然后以夜总会老板的朋友的名义过去的。” “过分了啊,君子动口不动手啊!” 林若晴的控诉丝毫没有换来某人的忏悔,陆亦城轻轻揉了揉林若晴的额头,笑道:“乖,我回去在亲你,这大庭广众的,我也不好意思动口不动手!”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