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我才是受害人好吧,好好逛街,被人莫名其妙打一顿,虽然是对方先告,并且理由‘充分’,但我这鼻青脸肿,你没看见? “呼!” 深呼吸。 淡定。 淡定。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冲动的代价,多恩尝试过,那一次,差点去见上帝,他人生中,几大可以威胁生命的意外,都是冲动造成的。 我忍。 我忍。 “我的身价,怎么会偷东西?”多恩想炫一下富。 哪料。 对面的治安官却摇头。 “抱歉。” “个人财富,和品德没有绝对联系,很多有钱人,觉得生活失去追求,不够刺激,久而久之,可能产生各种不合常理的行为。” “因此。” “您就算是亿万富豪。” “对不起。” “无法作为您未曾盗窃的有效证据。” 听完。 多恩脸上挂满了精彩。 好像。 还真是是这么回事。 “好。” 咬着牙,多恩答应了,“但是,我的伤,不能白打吧?还有精神损失费,如果今后有什么后遗症,我要他负责所有的费用。” “这个要求,很合理,不过,你最好请一个律师,因为对方很可能不答应,甚至,直接拒绝和解,那样,官司可能旷日持久。” “。。。” 这话。 又如一把利剑。 刺进多恩心脏。 心塞。 郁闷。 打官司,势必要把事情闹大,在治安好到惊人的缅痶,很可能成为热点,那就不是小范围的笑话了,而是大范围的围观吃瓜。 那时。 里子。 面子。 估计全部要撂到法庭上。 呜呜。 我太难了!被人白打一顿,还得给对方道歉,身份原因,还不敢声张,沃日,要是在背的国家,劳资分分钟找人送你见上帝。 这里。 不敢。 “好吧。” “我什么都不要了。”多恩涨红着脸。 “嗯,那去道歉吧。” “。。。” 日。 忍。 有机会,绝对做了他丫的。 不一会儿。 “对不起。” 多恩艰难地挤出这句话,对面,黑大个把拳头捏得脆响,一幅还想揍你一顿的样子,多恩死死盯住那张脸,想要牢牢地记住。 “哼!” “算你好运,要在我国,打断你的腿,以后注意点,别再偷东西,不然,哪天遇到脾气更不好的,直接送你去见了上帝。” “不用谢。”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