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目睹惊险杀人事件(求收藏,求推荐!)-《反贪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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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装口袋里的雪茄自然也不存在了。

    前世的一切,都不存在了吧,包括那些仇恨,包括那些自己所犯的罪行。

    马雅可夫斯基说:“当社会把你逼得走投无路的时候,不要忘了,你身后还有一条路,那就是犯罪,记住,这并不可耻。”

    如果说当年父母的无辜枉死迫使他走上了以杀止杀的复仇犯罪路,让他丧失了一个能成为一个有知、有道德、有思想、有正常情感的四有好青年的机会。

    那么,当一个人第一次开始翻越了法律的围墙,那他就很难有回头路可走。

    杀人开始变的越来越跟呼吸一样简单,罪恶如同瘟疫一样四处蔓延。

    可他只是一个罪犯,却不是一个畜生,因为畜生不会被杀戳和罪恶折磨灵魂。

    他是个罪犯,但还仍是一个人!

    他还仍是一个人呀!

    如果真能岁月静好,谁又愿颠沛流离,双手沾满血腥。

    他的最大失败之处是,经历再多精巧查无痕迹的犯罪,却没有把他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畜生。

    每当对上孩子们清澈的眼神时,他总会想起儿时坐在父母膝头的美好时光。

    那时的他,有慈爱忙碌、职业高尚的父母,有明亮清澈、纯真无邪的眼神。

    他真的真的,曾经是一个那样善良的好孩子。

    偶尔,他也一个人坐在一个寂静的午后,幻想,如果父母还活着,他的人生应该是另一番模样,也许不够优秀,但绝不会是一个双手沾满血腥的罪犯吧。

    偶尔,他也一个人躺在一个阴暗的午夜,幻想,假如再能给他一次新的生命,他是否会重新成为一个善良的人。

    这种假设,随着时间的流逝,越发挥之不去。

    厌倦了与各国警察们捉迷藏,厌倦了那双血腥的手,他自己设置了一个局,做最后的人生告白。

    让一条街的他国警方以为在他没有发觉的情况下,射杀了他。

    好吧,如他所愿。

    这不,他完成了最后一起杀人罪行,只不过杀掉的是他自己。

    他张开现在这双手,虽然沾染着尘土,还有许多擦痕,但应该还是干净的吧!

    是干净的就好,干净的东西总会让人感到心情愉快。

    可还不等他嘴角的弧度弯起,这双手上马上被滴了几滴血液在上面。

    他仿佛被蜂蛰了一般,有些慌乱地很用力抓起一把泥土,涂抹在手背的血迹上,想将这几点血迹清除干净。

    泥土混着新鲜的血迹,虽然清除了一些,但还留有痕迹。

    更别说,这血滴好像无止境似的,根本除不完,旧的清除了,新的又滴落了。

    这种落到身体上的血腥感让他的身体如前世一般,很快起了许多小疹子。

    这种小疹子又麻又痒。

    看来,就算换了身体还是不行呀!

    他迫切地想要找到有水的地方,要将这剩余的血腥清除干净。

    可这里没有水。

    于是,他抬头。

    原来就在他回忆前一世时,坑上面的青衣人竟然以以一敌三解决掉了那三名黑衣人。

    此时,这名伤重的青衣人此时正站在坑边居高临下地拄着刀看着他。

    对方身上的血,刀上的血正在一滴一滴地向下流。

    有几滴不仅滴在他的手上,还滴在了他的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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